?
引导页 | RSS订阅 | 无障碍浏览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投资指南>>政策法规
贵阳市大健康医药产业招商政策汇编
发布日期:2018-05-1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投资促进局字号:[ ]

健康医药
  要素优惠:
  1.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大健康医药产业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贵阳(乌当)医疗健康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在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中优先安排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用地。对已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的贵阳市大健康医药产业项目,在省级预留指标中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其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对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的贵阳市新建大健康医药产业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在1年内缴清。(黔府办发〔2016〕45号 筑府办发〔2017〕30号)
  2.医药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与配套性商业用地比例原则上可按5:5匹配;强化“示范区”产业建设用地保障,在6个园区(或基地)和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内依据项目建设需求实行建设用地“点供”政策。(筑府发〔2015〕32号)
  投融资优惠:
  3.引导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开发性基金和产业基金,构建多层次投融资优惠体系。充分发挥贵阳工投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乌当区大健康医药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扩大授信额度。鼓励大健康医药产业领域内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等。(筑府发〔2015〕32号)
  财政扶持:
  4.搭建以大数据为核心的“贵州省医药(健康)产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和智能化医药物流、医药电子商务、大健康呼叫中心等平台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筑府发〔2015〕32号)
  5.对“示范区”种植和培育地道、大宗、特色中药材品种特别是优势品种的种植基地及企业给予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倾斜,并支持乌当区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筑府发〔2015〕32号)
  人才政策:
  6.鼓励人才创办大健康医药企业,支持大健康医药企业引进人才,对符合《贵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大健康医药产业支撑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发放“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享受住房、落户、社保保险、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筑府发〔2015〕32号)
  相关扶持:
  7.支持和帮助“示范区”制药企业申报进入国家药典、国家基药目录和国家、省医保目录,开辟“绿色通道”服务。(筑府发〔2015〕32号)
  8.省、市重大招商活动引进“示范区”的企业和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作为标志性项目的引领型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或“一项一策”。(筑府发〔2015〕32号)
健康服务
  要素优惠:
  1.对建设老年医疗和康复机构并配套建设老年公寓用地,可作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予以协议出让供地。举办专科医疗、健康理疗、康复调理养生保健等健康服务机构,可作为医疗卫生用地予以协议出让供地。(筑党发〔2014〕29号)
  财政扶持:
  2.对民办养老机构投资固定资产用于增设养老设施且投资额5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贴息。对社会资本投资非营利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且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年的贷款贴息。(筑党发〔2014〕29号)
  3.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全国青少年户外运动营地”、“全民健身活动基地”称号的予以50 万元至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级以上的青少年体育运动基地的单位给予10 万元至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贵阳市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的单位给予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符合条件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 万元的场馆运行补助。(筑党发〔2014〕29号)



【定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
最新信息
二维码订阅
扫一扫
使用移动设备
定制阅读文章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内容纠错?|?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2016 http://www.fxz-leg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5001927号-1
贵阳市投资促进局 主办 技术支持:南京博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