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应提交材料
■设立登记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资料:
1、到登记部门申领填报《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验资报告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6、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料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应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营各方正式签署的合同、章程,以及申报的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4、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选核准通告书
6、合营各方所在国政府签发的有效工商登记或营业挚执照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投资方资信证明
8、住所使用证明
9、有关主管部门对选址、环保、消防等的意见
10、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料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申请的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或法定代表人名单)
6、外国投资者所在国政府签发的有效工商登记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外国投资者资信证明
8、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9、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住所使用证明
11、有关主管部门对选址、环保、消防等意见
12、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