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贵阳市会展项目申请资金补贴需要提交
材料清单(会议、展览类)
根据《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本资金资助对象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会展相关活动的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机构。
一、申请资金补助报告(注明本届基本情况、申请金额和历届规模、资助金额);
二、《贵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三、《贵阳市会展办会展活动备案登记表》;
四、活动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1.各级政府作为主承办单位的提供有关国家机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专业机构同意会展活动举办的意见、批复或相关说明。
2.相关部门同意作为主办、承办、协办、支持单位等合作的函件。
3.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招揽或承办的,需提供各方协商一致共同推选资金申请单位的文件。)
五、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六、活动总体方案及子方案;
七、活动总结;
八、宣传广告材料;
九、主承办单位协议及招揽证明材料;
十、展览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实际展位平面图、发票复印件、参展商名录(需出具资料或发票的单位加盖公章);会议类提供:会议场所租赁合同、发票复印件,酒店住宿合同、发票、住宿明细单复印件、参会人员住宿发票及住宿房间费用明细、消费水单复印件、参会人员签到册(需出具资料或发票的单位加盖公章)
十一、举办活动的现场图片(4张以上)及相关资料(如工作手册或活动指南等);
十二、展览和会议在活动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展览类提供参展商名单及联系方式;会议类提供参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分别注明省份或国家),邮件:541404437@qq.com;
十三、会展活动结束后,上述资料编印成册并胶装。送到贵阳市会展经济促进办公室会展处(市政府B区2楼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