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总结和推广全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3个15万元”政策取得的成效,2016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紧接着,贵阳市出台了《贵阳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3个20”万的扶持措施,以此进一步优化、促进贵阳市微型企业发展。 市民在云岩区工商局办证大厅咨询办理微企相关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办法》与2012年贵阳市出台的“3个20万元”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相比更加优化和完善,扶持条件更加优惠。例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7号)文件印发实施后设立登记且在申请扶持时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均可申请;企业实际投资也不再仅限于10万元的货币投资,还包括以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等等。获得扶持资格的微型企业,除可享受投资直接补助外,还可申请包括代理记账服务、经营场所资金补助、环境治理服务补助、电子商务运营补助、水电费补助、生产经营设备购置补助、会展补助、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补助、验资、资产评估服务补助、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补助、法律咨询服务补助、软件开发、产品研发设计补助、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补助、商业贷款贴息及就业补助等后续深度扶持项目的间接补助。 《办法》同时还指出,将重点扶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医药养生产业、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及文化旅游业、新型建筑建材业、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特色食品业等。而贵阳市重点扶持范围向经市级以上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特色产业基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农业创业示范村等创业创新空间倾斜。 此外,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复员退伍军人、失业人员、贫困地区贫困户、残疾人等6类重点创业群体创办的微型企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