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投资促进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经济合并和开发区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招商引资、经济协作及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并督促检查,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研究拟定开发区产业定位、布局和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负责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提出全区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的方案,负责各类投资合作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和审批工作,承办区内外经济合作代表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参加洽谈活动;承办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组团、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 (五)配合区项目办进行招商引资项目的手机、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开展招商引资洽谈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政府信息网络、加强与区内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和开发区的动态,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和开发区发展的决策依据。 (七)负责投资环境考核工作,研究出台投资环境建设措施,建立项目推进和项目建设负责人制度;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情况,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外来客商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八)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参与和指导各乡(镇)、办的招商引资工作,拟定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负责奖励兑现。 (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全区招商引资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区驻外招商处的日常联络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