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及商业网点布局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区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方案、商品流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协调社会商品流通活动,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
3.培育完善市场体系统筹规划、培育发展商品市场;指导并组织商业企业开拓三产市场,重点搞好专业市场和骨干企业、饮食服务业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4.负责全区商业重要流通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组织评估提出立项建议,指导和管理全区商业企业及商办工业的网点建设和技改工作。
5.协调指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指导企业参加相关的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为行业企业和经营者做好服务。
6.提出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标。
7.负责对各乡镇、社区和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服务、监督,提出全区性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组织全区性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活动。
8.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接待、洽谈、协调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
9.负责招商及协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的发布。
10.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
11.参与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重点项目的评估、推荐、洽谈和协作工作,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12.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客商所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13.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作好外来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引进、协调服务。
14.作好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放政策和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
15.围绕投资引进作好政策咨询、项目接洽、追踪服务工作。
16.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工作年终考评方案。
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贵阳市观山湖区商务局下设3个内设机构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票、档案、信访、提案、保密、综治、绩效目标考核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政府督办事项的落实以及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商贸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区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方案、商品流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完善市场体系统筹规划、培育发展商品市场;指导并组织商业企业开拓三产市场,重点搞好专业市场和骨干企业、饮食服务业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商业重要流通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组织评估提出立项建议,指导和管理全区商业企业及商办工业的网点建设和技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协调社会商品流通活动,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协调指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指导企业参加相关的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为行业企业和经营者做好服务,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招商引资科
负责提出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标。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接待、洽谈、协调工作,承办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负责招商及协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的发布。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工作年终考评方案。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服务、监督,提出全区性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组织全区性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活动。参与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重点项目的评估、推荐、洽谈和协作工作,监促协调有关部门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协调和监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客商所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作好外来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引进、协调服务。作好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放政策和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围绕投资引进作好政策咨询、项目接洽、追踪服务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商务执法中队
负责商务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以及商务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猪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加强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发生在流通和生产加工环节的生猪屠宰方面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严厉查处违反酒类流通管理的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发生在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酒类制假售假行为;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日常管理执法,承担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流通领域经济秩序,协调开展农贸市场相关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成品油、典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等方面的商务执法;依法对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方面的商务执法工作;受理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分类别作出处理并回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人员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类型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数 |
退休人员 |
1 |
商务局(投资促进局) |
行政 |
8 |
10 |
1 |
2 |
商务执法中队 |
全额事业 |
5 |
5 |
2 |
地址:北京西路8号观山湖区办公大楼15-16层
局长:王京
联系电话:0851-8798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