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国家高新区促进大数据技术创新十条
政策措施(试行)
为加速推进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贵阳高新区)大数据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快建成大数据技术创新试验区,全力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示范区,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一条 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和发展。区内企业(机构)获批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的,按国家级500万元、国家地方联合200万元、省级100万元、市级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对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院所在贵阳高新区建立大数据研发机构并取得实际成效的,经认定,按其实际发生运营经费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扶持奖励。对国内外高校在贵阳高新区建设大数据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等分校开展大数据技术创新的,优先满足用地需求并根据建设规模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扶持奖励。
第二条 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区内企业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一次性扶持奖励100万元;获批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软件企业的,一次性扶持奖励50万元;获得“双软”认证的,一次性扶持奖励20万元;通过CMMI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奖励;获得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的,一次性扶持奖励5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的,一次性扶持奖励50万元,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及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分别一次性扶持奖励20万元、30万元;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扶持奖励30万元。鼓励大数据企业(机构)参加各类创新大赛,对在市级以上创新大赛中获奖的企业(机构),按获奖资金的50%给予激励。开展“十佳大数据企业”年度评选,对入选企业(机构)给予2万元奖励。
第三条 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加强大数据共性、关键或前瞻性技术的研发以及适合大数据应用的硬件装备和软件产品的研制,相关科技项目优先安排区级项目资金扶持,对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给予项目承担单位1:1财政资金匹配支持。对开展工程产品首轮流片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该款产品掩膜版制作费用的20%或首轮流片费用的20%予以研发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推进数据库管理系统、操作系统、GIS平台软件等信息产品国产化并取得实效的企业(机构),经认定,按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产品拓展市场,对全年采购区内企业大数据技术创新产品金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机构,按采购金额的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贵阳高新区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区内大数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 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区内企业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获批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分别一次性资助5万元、3万元。对主导参与大数据技术及应用相关标准的单位或个人,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5万元资助。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每件资助30万元。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后每件分别资助0.6万元、0.1万元、0.06万元,发明专利“零”突破单位,获得授权的第一件发明专利资助2万元。版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每件资助0.1万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每件资助0.25万元。
第五条 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区内设立国家级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构(或分支机构)的,给予50万元扶持奖励。在区内设立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或分支机构)连续两年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且每年5项以上项目的,给予连续两年、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开展大数据技术交易、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服务机构,根据当年转移转化技术和产品的实际效果,按照交易金额的3-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重大科技成果实施产业化或重大科学技术向区内企业转移并应用到企业的生产和创新能力提升中,按照企业购买技术费用的5-1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六条 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示范应用和开放共享。支持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面向交通、医疗、物流、旅游、工业、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示范,对重大应用示范项目优先安排区级项目资金扶持并进行大力推广。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十大工程”年度评选,对入选企业(机构)给予20万元一次性扶持奖励。鼓励企业(机构)利用政府开放数据资源开发特色应用,对相关项目在贵阳高新区落地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鼓励企业(机构)积极参与“痛客”大赛,针对“痛点”提出解决方案并得到实际应用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第七条 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大数据“贵人计划”,构建“十百千万”大数据人才梯队,引进10名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数据领军人才,聚集100名海归大数据人才,重点支持1000名大数据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培养10000名大数据产业技能人才。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数据领军人才,给予300万元科研或项目支持;对海归大数据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到高新区创业的,给予100万元扶持;对大数据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产生重大效益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大数据产业技能人才,获得专业认证的,全额补助培训费用并奖励5万元。大数据人才到高新区领办企业并具有产出的,除享受上述政策和人才特区政策外,按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本科5万元、大专及特殊技能人才3万元的标准分别对领办人才进行奖励。
第八条 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大数据企业、产业技术联盟、专业机构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用户单位,共同搭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产业促进服务平台,鼓励平台按照市场化机制提供或组织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标准化及认证认可、成果转化、组建专利池、知识产权、示范推广、展示交流等服务。对上述平台按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不超过建设投资额50%、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平台提供的服务按照当年服务收入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为三年)。
第九条 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机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大数据技术创新提供金融服务,对金融机构向区内大数据技术创新企业提供贷款发生损失的,经认证,按照单笔贷款50%的比例给予本金损失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建立金融服务机构奖励制度,经评选的“十佳金融服务机构”,给予主要负责人1-5万元的奖励。实施“痛客计划”,经评选的“大数据金融服务十佳痛客”,每位给予1-2万元的奖励。对在区内从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的机构或个人,相关扶持政策按《贵阳国家高新区、贵阳综保区、贵阳市白云区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空间载体建设和发展。支持市场主体投资运营的专业园区建设,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大数据专业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建设运营机构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大数据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大数据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创业孵化载体的,分别给予建设运营机构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措施支持对象为工商、税务、统计登记在贵阳高新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大数据企业或相关机构。相关奖励以获认定或批准有关资质为条件的,均只针对本政策措施颁布之后新获认定或批准有关资质的企业或相关机构。
本政策措施与国家、省、市、区已出台政策重复或同一事项适用于多项优惠政策内容的,按“从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予以支持。
本政策措施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贵阳国家高新区加快推进大数据“1+N”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高新区工委中共综保区工委中共白云区委关于以大数据为龙头以开放创新为动力全面打造经济发展升级版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贵阳国家高新区将大数据“1+N”产业发展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升级的主攻方向,为加快我区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区大数据“1+N”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看清形势、机遇和方位,牢固树立数据是资源、应用是核心、产业是目的、安全是保障的大数据产业发展理念,认真谋划“1+7”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以科技部批复贵州省依托贵阳高新区开展贵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建设试点为契机,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在大数据技术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变劣势为优势,实现后发赶超,为西部乃至全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探索、创造经验。重点围绕“1+N”打造大数据产业聚集示范区,推动以数据中心为基础的大数据相关产业聚集发展,协同推进云计算产业、端产品制造、呼叫中心产业、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芯片和集成电路产业、电子商务产业等大数据相关产业,形成依托数据中心集聚发展大数据产业“1+N”的良好格局。
以“钉钉子”精神把发展大数据产业这颗钉子钉紧钉实,钉到关键处、钉在点子上,做到在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中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在走出一条不同于东部,有别于西部其他省份发展新路上当“急先锋”、做“顶梁柱”,确保实现“两年初见成效、三年整体亮相”,确保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考评中实现增比进位。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贵阳国家高新区大数据产业总量规模达到600亿元,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借助“贵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试点建设工作有利局面,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将贵阳国家高新区打造成为贵州省最具特色的数据处理与分析中心,逐步建设成为创新要素聚集、创新效率优化、大数据产业聚集辐射带动持续增强的试验区,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大数据产业体系,大数据及关联企业集聚3000家以上,力争区内大数据产业服务器规模达20-30万台以上,产业总量规模确保1000亿元以上,力争突破1650亿元。
三、产业选择
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在大数据技术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着力于完善产业体系的构建,明确构建1+N的产业体系,认真研究大数据的产业引领和发展方向,以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和衍生业态为重点突破发展。
——数据中心。重点推动绿色化、特色化、定制化和分布式的数据中心建设,建设国家绿色数据中心、长江经济带数据基地和中国南方数据中心,积极与国家部委、大型企业对接,引进国家基础数据库入驻高新区,建设国家基础数据备份中心、容灾备份中心和企业数据灾备中心。加快推动北京供销社(世欣蓝讯)数据中心、顶新数据中心、移动卫星服务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力争在未来3—5年达到20—30万台服务器规模。
——电子商务产业。依托大数据、大健康、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建设(福中达)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导区域产业企业与电子商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向电子商务产业转型。推动电子商务+社区,解决市民服务最后一百米的问题,探索电子商务+外贸,通过内陆省份异地口岸结算,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
——端产品制造业。重点建设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产业基地,服务器等网络设备,TFT液晶面板等新型显示器件,互联网电视、教育多媒体机等家庭文化娱乐及视听产品终端、医疗健康电子、穿戴设备、智能家电等智能终端,力争2017年工业产值达到180亿元,2020年达到380亿元。
——云计算产业。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云计算服务骨干企业,大力提升公共云服务能力,有序发展专有云,丰富云计算服务种类,降低中小微企业的应用门槛和创新成本,为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支撑,建立云计算产业创新联盟、完善云计算公共支撑体系,争取列入国家百项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国家云计算服务采购试点示范。
——呼叫中心产业。重点推进4PS(People、Process、Performance、Platform、Strategy,人员与管理、流程与运营、绩效与体验、平台与环境、战略与规划)呼叫中心标准认证、云呼叫工程中心项目建设等,突出呼叫产业的高端化和示范效应,形成电信、光电网络客服及网络增值业务、电视购物、金融行业服务、移动号段转售、旅游电子商务等业务为主的呼叫中心和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重点建设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核心区南园·呼叫山庄,支持世纪恒通、家有购物、翔明科技、朗玛信息、黄果树国家公园电子商务、广电网络等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打造“全球呼叫·贵州服务”品牌。
——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以大数据为引领,采用“云、网、端”(云计算、混合网络、智能终端)一体化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大数据、大健康、文化旅游、行业应用软件设计等,形成软件与服务外包服务在线产业集群。推行“实验中心+培训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三位一体模式,为大数据企业提供创业技术支持和技术开发环境。
——大数据金融。推动众筹金融交易所、大数据金融投资市场、大数据征信中心、大数据资产评估中心等建设,加大招商力度,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借贷(P2P),互联网金融机构及其配套服务机构。
——大数据安全。推动从事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和云安全等服务的产业在贵阳高新区集聚,积极推进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运营中心在高新区落地,引入奇虎360等知名安全企业。
——芯片和集成电路产业。按照抓“两头”引“中间”的发展思路(“两头”是培育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和封装测试企业,“中间”是引进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企业),发展电子级单晶硅、大尺寸硅片、电子级镓等相关集成电路材料;发展安全自主可控芯片设计、制造、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产业,结合中国电子集团贵州振华自主可控CPU芯片、核片交换芯片封装、测试需求,形成产业协同;发展军民通用核心器件精密运算放大器、大功率半导体器件、第三代半导体器件。
四、平台支撑
依托大数据广场、中国西部众创园、中国西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围绕产业发展核心要素聚集打造服务平台。
一是大数据科技研发平台。(一)发挥中科院软件所贵阳分部、大数据产业技术联盟、贵阳大数据产业研究院、贵阳信息技术研究院、贵阳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中心、首都科技条件平台贵阳合作站、北化高科食品安全大数据研究院、北大-富士康大数据贵州研究中心、清华-富士康贵阳纳米科技研究中心等平台作用。(二)推进富士康纳米科技研发中心、集成电路中心落地建设。(三)确保中科院创新园建成投入使用。(四)确保贵州科学院下属15家研发机构入驻办公,全区研发机构达到125家。
二是大数据云计算云服务平台。(一)重点抓好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呼叫中心、服务外包中心等服务平台建设。(二)积极参与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力争引进甲骨文、博科、华为、红帽等龙头企业建立专业资格培训认证机构。(三)进一步抓好“高新视界”政务微信、蜂加平台建设。
三是大数据创新创业平台。(一)重点抓好“中国西部众创园”、清华“创客园”、贵阳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创业平台建设。(二)支持太瑞生诺生物科技建设生物医药孵化服务平台。(三)尝试在北京、武汉等地建设创新孵化缓冲平台,实行“虚拟注册在贵阳、创新孵化在当地、产业化在贵阳”的新型孵化模式。(四)加快形成“创客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五)建设神舟数码科技园、济南大学科技园等。
四是大数据市场交易平台。包括大数据交易、移动金融、众筹金融、大数据金融投资、大数据征信和大数据资产评估等重点平台。重点抓好大数据交易所、中国技术交易所贵阳工作站、北京技术市场贵阳服务平台等大数据市场交易平台建设。
五是大数据人才支撑服务平台。(一)重点抓好贵阳国际人才城、大学城、职教城、贵阳市大数据产业实用人才培训学校等大数据人才支撑服务平台建设。(二)建设贵州留学人员联谊会·贵州欧美同学会高新区分会。(三)推进留学人员报国基地建设。(四)积极申建国家人才管理改革综合试验区。
六是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一)重点抓好大数据资本服务中心、科技银行、国开行四台一会融资平台、贵园信贷通等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二)探索筹建贵阳高新微众银行,发展“普惠金融”。(三)支持科技银行开展质押信贷融资,鼓励企业在新三板、贵园信贷通等平台融资。(四)建立以“四台一会”为基础的高新区企业信用平台,借助大数据手段,逐步完善诚信建设动态管理体系。(五)筹划组建政策性金融控股公司,尽快形成灵活丰富的金融服务体系。
七是大数据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一)抓好国检中心以及国家电子基础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四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二)筹建大数据认证培训机构和大数据重点实验室。(三)建设贵州大数据技术公共研发与测试平台。
八是大数据应用交流展示平台。抓好大数据产业应用展示中心(线下、线上展厅)、2015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暨全球大数据时代贵阳峰会(数博会)、筹建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贵阳分部)。
五、工作举措
(一)抓全力推进大数据广场建设。3-5年努力形成600万平方米的大数据产业集群,成立大数据广场建设指挥部,围绕数据生命周期、大数据关键技术和大数据核心业务,以谷歌体验中心为主导,强力引进和打造一批数据清洗、挖掘、脱敏、分析、建模和展示等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企业。
(二)抓加快数据中心建设。一是充分利用贵州具有投资建设数据中心的能源和气候等优势,吸引政府和企业数据中心及灾备中心到我区落户。二是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在建设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的基础上,以建立推进机制、引导数据中心节能环保水平全面提升为目标,鼓励区内数据中心进行数据中心绿色分级测评,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三是支持中电高新、高新翼云、贵阳应宏等企业成长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公共云计算骨干服务企业,争取列入“国家百项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四是引导政府机构加大采购云服务的力度,以更好发挥政府采购云计算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为带动作用。争取我区多家企业建设电子政务系统,争取列入“国家云计算服务采购试点”。
(三)抓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在金阳园规划建设大数据·创客公园,以“大数据+创客”为主题,突出“高新、现代(智慧)、生态”理念,形成“科技文化的传承地、历史遗失结构数据再现地、创客思维火花的激发地”。在沙文园规划建设呼叫山庄,以呼叫中心为主题,从呼叫文化展示、休憩公园、服务客厅三方面重点进行打造,为园区入驻企业特别是富士康等大型企业入驻提供配套服务。
以“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为契机,多方争取上级支持,继续完善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立专门的网络运营公司,参与贵阳全域公共免费WIFI城市项目建设,通过三大运营商的低资费带宽资源为区内数据中心和公共免费WI-FI覆盖运营提供支撑。建设白金大道大数据走廊、沿线布局三大通信运营商及广电公司机房、辅设光缆等。针对入驻园区企业的具体需求可联系运营商办理企业互联网专线和固定电话业务,广电公司可办理有线电视及增值业务;争取各运营商加快投资建设无线通讯基站,保障园区整体通讯覆盖等。
(四)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2014中国“云上贵州”大数据商业模式大赛、“7+N”朵云工程观摩会、贵阳大数据草根创新大赛、2015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暨全球大数据时代贵阳峰会等活动为契机,挖掘招商线索,大力引进大数据及关联企业。积极对接戴尔、英特尔、微软、博科、甲骨文、华为等全球顶级大数据企业,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新产业平台和培训机构,为大数据企业提供创业技术支持和技术开发环境。
(五)抓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强力推进901项目,乾鸣国际产业园和呼叫山庄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彻底解决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生活配套设施不到位的问题,加快落地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项目,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发展互联网营销、数据分析服务、高端售后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服务外包业务。
(六)抓推进公共数据共享。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将高新区管委会及各部门所有权力事项统一纳入大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参与政府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探索建立高新区数据共享平台,并汇集融合到全市数据中,形成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共享综合资源库,以消除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推动大数据在社会管理和服务等领域应用。
(七)抓注重数据开发应用。引入在数据结构化分析和数据清洗方面的专业性公司,推行政府、行业和企业数据信息化公开,注重企业商用,以企业为主体发现和挖掘大数据的商业价值,在数据收集整合过程中,将涉密信息(企业名称、工商税务、组织机构编码和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营业收入等数据)进行分段、脱敏处理后,对外公开发布,凡是注册身份经审核批准的机构和个人账号,均可以进行数据下载。
(八)抓制定产业规划。认真研究国家、省市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电子信息等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在符合上级规划和产业布局的前提下,结合我区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实际情况,科学谋划,制定《贵阳国家高新区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十三五规划中,用以指导我区大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九)营造大数据文化氛围。依托金阳园现有的北京·贵阳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贵阳国际人才城、大数据集中办公区、新三线咖啡吧、大数据产业技术联盟、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贵阳分部等载体和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基础,联合贵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开办高新区大数据文化宣传网站、杂志报刊、沙龙等形式多样的行业内交流活动。依托中国西部众创园,将大数据和互联网+思维引入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中,形成打造“种子(播种社区)——苗圃(哺育社区)——孵化器(孵化社区)——加速器(加速社区)——产业园(产业化社区)”的孵化及产业培育链条,实施大数据创业示范工程,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完成从“制造”到“智造”的转型。加快大数据广场建设,全力打造全国首个以大数据、创客为主题的公园和旅游综合体,在高新区形成浓厚的大数据产业文化氛围。
(十)抓大数据产业业绩考核体系。重点建设大数据产业指标统计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研究制定大数据统计标准,建成大数据与综合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健全考核工作机制,依托大数据与综合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及时采集和互通共享相关数据,逐步实现督查任务动态管理、结果数据自动生成、任务落实自动监管,并以《督查专报》、《督查通报》形式,及时反映大数据产业推进情况,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责任追究。